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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站分站代理加盟办法
优惠加盟方案
吉商网区域代理商不收取代理费。赠送地方信息门户网站。
代理区域设立
按县以上独立行政区域设立一个地方代理,每个代理商对其辖区有唯一的开发、管理的权力及所在代理区域所有收费会员收入分成,每个代理商享有同等的区域经营权力。省会城市暂不设立代理机构,不设立省、地区总代理。
省级总代理:吉商网将陆续在各个省会城市设立省级总代理,先完成5万元/年销售任务(销售任务包括收费会员、网络广告、网站建设)的代理商有资格申请省级总代理,必须是企业法人身份。省级总代理负责省内无代理商区域的业务拓展,同时负责省内各代理商的业务管理、培训等工作,从省内代理商业绩总额中提10%作为管理经费。
代理身份
1、合作伙伴级代理商:企业法人身份,注册公司的批准,具有发票的使用权。
2、普通代理商:自然人身份,年龄满十八岁,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。
代理商应具备以下的条件:
1、代理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,遵守《吉商网》各地分站代理的相关规定。
2、对于每一个客户要信守承诺,维护总站的品牌形象,不能以《吉商网》的名义触犯国家的法律法规。
3、拥有固定的工作场所,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,便利的上网通讯条件及必要的设备,如电话、 电脑、打印机等。
4、有能力为客户提供的业务咨询及操作指导。
5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,具有独立工作的能力、管理能力和开拓市场的能力,具有宣传工作的经验和工作热情,以及对于分站管理工作的信心和决心。
6、企业需要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文件,个人需要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7、接受总站定期的审核、监督和指导。
补充:请填写申请加盟表,我们会把详细的项目发展计划、代理合同通过信箱形式发送给您。
加盟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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